来源:鲁中晨报
2017-11-24 10:04:11
记者 马冠群 报道
周村的亓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利用黑客技术在网上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并将控制权转卖给他人牟利。截至侦查取证时,亓某仍能非法控制的计算机服务器达75台。
亓某交代,他从2011年开始研究黑客技术,那时就会通过扫描工具及种植木马来“抓肉鸡”(即远程控制他人的计算机,“肉鸡”即为受控的计算机)。后来,亓某无意中发现这种方式能牟利。于是,自2013年8月起,亓某开始在网上抓服务器作为“肉鸡”卖。
亓某利用黑客技术在网上扫Windows系统的服务器,当工具扫到弱口令的管理权限时就能直接显示出服务器的固定IP以及开放端口、管理员账号、登录密码。亓某远程登录进入别人的服务器,再植入买家提供的木马程序,电脑就成了亓某的“肉鸡”,受他控制。亓某把该服务器的IP账号以及登录密码通过网络发送给买家,买家支付相应费用。2016年5月,亓某和上家联系不上了,但亓某仍“抓肉鸡”并保存,想以后碰到合适的买家就卖掉。
日前,经法院审理,亓某一审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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