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9-22 15:18:09
“尊敬的张某,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友情提醒您:本次和解协议还款金额为3000元,到期还款日为9月25日。尊重和解协议,珍爱个人信用,按约履行义务,谢谢您的配合。”日前,被执行人张某收到了这么一条短信,这可不是骗子发的,而是周村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措施,短信提醒“老赖”还钱。
据了解,短信中提到的张某系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今年8月初,张某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张某欠李某39000元,自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于每月25日前偿还李某3000元。后本案依法中止执行。张某收到的短信就是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提醒其按约履行和解协议。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周村区人民法院针对达成和解协议并依法中止执行程序的案件采取了“银行信用卡还款式”提醒措施,各执行团队将此类案件统一登记管理,在距离被执行人承诺履行义务到期前一周,根据案件情况向被执行人发出短信提醒,在不同时间段提醒1至3次。另外,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申请执行人进行电话回访,若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及时对其采取下一步措施,保证执行和解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马菲 宁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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