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7-08-24 09:06:08
非高新区户籍、年满18岁的外来务工者以家庭为单位,均有机会申请高新区公租房啦!昨日记者获悉,高新区房管处为解决高新区大中专毕业生、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积极筹划申请,简化并进一步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程序。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层次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来到高新区创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刚性需求。对此,高新区房管处提高标准,放宽条件。2017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收入条件提高至人均年收入不超过38510元;住房条件为在淄博市范围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租住公房;户口条件放宽至非高新区户籍的申请人在高新区有固定的工作且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即可申请;年龄条件放宽至高新区户籍单身人员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外来务工人员应年满18周岁。
同时,提高效率,简化程序。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园办(外地户籍家庭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园办)提出申请,即时受理。房管处简化审批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即可选房,尽快入住公租房。
此外,高新区房管处会同园办、国资公司、社区等单位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对承租人的收入、住房、人口变化等情况定期走访、调查。截至目前,高新区共有39户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45户家庭因工作变动、购房等原因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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