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28 16:43:07
齐鲁网淄博7月28日讯(记者 孙凯旋 淄博台 宋伟)女性在家庭中作为身体弱势一方,在极个别的家庭中还是被家暴的对象。女性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呢?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就签发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对妻子孙某实施家庭暴力,否则将受到严惩,这也是淄博开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淄博博山法院域城人民法庭庭长姜世杰告诉记者:“曾经有三次以上,对申请人实施了肢体殴打行为,从拍的照片来看,申请人身体肌肤表面受到很严重伤情,发生了淤血等。”
据了解,申请人孙某和王某是夫妻关系,两人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多次对孙某实施家暴。今年6月份,王某更是把孙某打得进了医院,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孙某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博山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孙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包含内容主要是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跟踪、禁止监视、监制骚扰等相关行为”淄博博山法院域城人民法庭庭长姜世杰说。 裁定的有效期是6个月,在裁定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期间,如果被申请人违反相关禁令,法院将追究其责任。淄博博山法院域城人民法庭庭长姜世杰说:“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行为进行训诫,也可以根据情况,对被申请人做出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这是淄博市开出的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随着《反家暴法》的颁布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有效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淄博博山区妇联权益部部长张琰告诉记者:“这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夫妻还有亲属关系存续期间,才可以申请的,如果夫妻关系不存在了,就不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了,所以大多数女性建议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因为很多女同志,法律观念还是比较淡薄的,她们对于收集家庭暴力证据没有经验。”
如果妇女遭受了家庭暴力,应该注意收集哪方面的证据呢?淄博博山法院域城人民法庭庭长姜世杰说:“报警记录应该保存好,到医院就诊留下的病历,当时受伤的照片,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在场的目击证明,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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