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08 15:36:06
齐鲁网淄博6月8日讯(记者 孙凯旋 淄博台 孟志奇 通讯员 杨丽 王敏) 6月8日早上6点41分,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新村路与柳泉路路口,一辆由西向北左转弯的白色轿车与一骑电瓶车的学生相撞,伤者已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接警后,张店交警大队立即出警,一组民警赶赴事故现场,一组民警赶往附近的张店区中医院了解伤者情况。在了解到受伤的学生系高考考生后,民警高度重视,考生的手臂及手掌受伤已经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当民警询问是否可以坚持考试时,该考生回答可以。担心考生因车祸延误考试时间,民警立即驱车拉载考生一路绿灯护送,在护送过程中,看到考生因车祸受到惊吓的表情后,民警及时对考生进行心理疏导,告诉该考生,不需要有任何的心理负担,事故交给我们来处理,现在你只需要调整好心态完成今天的考试,如果还需要其他的帮助可以联系我们交警。一路上,伴随着细心的呵护和暖心的劝导,早上8点钟,受伤考生及时赶到了淄博中学考点。
后经了解,该考生是在赶赴考场的途中与一辆白色轿车相撞,幸好伤势不重,经过包扎和交警的及时护送,没有耽误考试。
张店交警提醒驾驶人朋友,在遇高考、中考等重要时间段时,驾驶车辆谨慎慢行,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也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前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确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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