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11-11 06:55:11
近日,淄博市调整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时间延长至明年9月30日,补贴标准也将有所变化。
据了解,我市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目标和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鲁交运管〔2020〕30号),对《淄博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19〕101号,以下简称原方案)作出相应调整。除补贴实施时间有所延长外,2021年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将按原方案2020年淘汰补贴标准降低50%执行。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仍按照原方案中2020年淘汰补贴标准执行。
在补贴资金兑付方面,2020年淘汰补贴资金兑付按原方案执行;2021年淘汰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依据调整后的淘汰补贴标准于2021年底按照区县实际支付资金的40%予以清算。
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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