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7-06-25 16:55:06
张店区再次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昨天记者从张店区民政局获悉,根据要求,经张店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该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5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张店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标准提高后,他们已展开工作,按现行渠道积极筹措农村低保资金,确保足额预算、按时发放。目前,他们正在对新增农村低保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审核确认,要求做到应保尽保。据悉,自2016年5月1日起,张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0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60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后,这是张店区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记者 董振霞 通讯员 王艺瑾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