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1-14 09:57:01
1月11日下午,淄川区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指出,淄川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区政府《关于淄川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淄川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改革后,淄川区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0个,正科级规格;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均为正科级规格。根据改革方案,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工作,2019年2月15日前完成人员转隶工作,2019年3月15日前印发涉改部门“三定”规定,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区机构改革任务。
淄川区委书记李新胜作动员讲话。他说,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要求、市委部署上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项牵动“牛鼻子”的基础性改革。
李新胜强调,要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检验,要进一步强化机构限额管理,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全面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职数。要严肃各项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做细做实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为推动淄川老工业区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现代化新淄川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淄川区委副书记、区长闫桂新主持会议,并就贯彻好会议精神、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脱胎换骨的标准推动改革落实,清理部门之间责任边界,完善权责清单,分清主次责任,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权责一致、运转顺畅、切实提高效率,激发活力。记者 张亚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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