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08 08:55:12
12月7日9:30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原副局长韩某受贿一案正式开庭。与以往不同的是,淄博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树礼担任审判长,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长琳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而这,也是高新区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开庭办案。
法庭上,在审判长陈树礼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详细地出示了证据,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指出了韩某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事实和适用法律展开充分辩论。经查明,被告人韩某在担任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在办理环评、升级改造、关停补偿等方面提供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财物46.7万元。经过合议庭合议,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6.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受贿所得46.7万元。
此次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其他办案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审判水平,提高审判质效,维护公平正义。庭审中,高新区纪委组织多个单位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全过程,也为各部门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廉政教育法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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