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29 15:20:03
齐鲁网淄博3月29日讯(高青电视台记者 刘雯)3月28日,省、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对高青县创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会上,评估组听取了高青县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汇报,分组安排评估验收事宜,查阅了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材料。随后评估组分别对高青县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等四大领域的10个单位、部门和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实地评估检查。
在下午召开的评估验收汇报反馈会上,各评估组组长进行了检查情况汇报,对高青县语言文字工作一致高度评价,认为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一定的规范化水平,营造了与高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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