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2-06-30 08:09:06
6月2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淄博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标志着淄博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上拿到了“全国资质”,淄博市将全力推进《试行办法》落地落实,发挥特色板块优势,让全国范围内的智能网联汽车都可来淄博进行道路测试。
如何申请在淄博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在淄博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的,其主体、驾驶人及车辆需要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开展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主体申请后凭通知书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之后即可凭借通知书与临时号牌在规定的区域开展相应的道路测试与示范活动。
道路测试与示范驾驶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最近1年内无超速50%以上,超员、超载、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等条件。
《试行办法》规定,对示范运营的车辆,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240 小时或1000 公里的示范应用,在示范应用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示范应用车辆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对在其他地市已取得示范运营的车型,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淄博市拟进行示范应用的路段和区域进行过合计不少于120小时或500公里的示范应用,在示范应用期间无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示范应用车辆方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
进入新时代,我国交通运输正奋力由交通大国向交通强国迈进,从技术发展现实和未来来看,智能网联汽车将大幅减少人为失误带来的交通运输安全风险,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成倍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有效降低车辆排放,甚至改变汽车生产消费模式,实现交通运输安全、高效、绿色的发展愿景。
记者 杨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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