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1-07-05 09:20:07
记者获悉,按照文件要求,市人社局组织评审了淄博市2021年度第一批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目前结果已经公布,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项目列表。
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度第一批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的企业要选派技师等级或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担任订单班学生的企业导师,院校要选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优秀的“一体化”教师担任专职指导教师,严格按照公布的培养专业、级别、人数和方案,精心组织施教、施训,提高培养质量。
2021年度第一批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应在培养对象毕业前,完成年度培养计划并按程序组织技能鉴定或自主评价。培养企业要会同合作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订单班毕业后7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各级人社部门。订单培养结束,对经企业、院校考核达到培养目标的学生,在毕业后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各区县人社部门、企业和合作院校,要按照2020年12月2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209 号)要求,做好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企业负责订单班学生在企业培训、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人社部门对培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除因学生自身原因外,企业与订单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比例低于80%或培养计划执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订单培养技能人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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