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1-02-22 08:52:02
落实才能攻坚克难,突破才能成就梦想。推动工作落实突破,构建科学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是个好方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等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落地落实,2月18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构建压力传导机制加快落实突破的实施办法,着重从构建“四项机制”作出安排,旨在树立躬身入局、实干为先导向,强化定责、履责、督责、考责一体化,构建压力传导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齐心协力抓落实求突破的工作格局,聚力加快取得“五个方面大突破”、实现“五个方面新目标”。
构建责任化的领导包干机制
“关键少数”担负关键责任,“关键少数”应发挥关键作用。
实施办法强调,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市领导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理论武装;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到做好本职工作上,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实施办法指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市委常委和副市长都要按照分工、主动认领,年初确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新增任务及时纳入清单,实行半年报告进展、年底对账销号,并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其他市级领导结合各自职责,确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
实施办法规定,对纳入年度清单的重点任务,分管市领导要深入研究谋划,制定科学积极目标,拿出务实管用措施,逐条明确具体部门、责任人,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形成自上而下、清晰明确的全链条“责任表”。
实施办法还对市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和履职报告制度作出具体安排。
构建项目化的工作推进机制
实行工作项目化推进,是确保任务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的有效方法和路径。对此,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作出安排。
建立重大工作项目化实施制度。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对“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十大重点改革攻坚事项”等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和省对市考核指标任务,均实行市领导牵头、部门领办、目标倒逼的项目化推进办法。分管市领导要牵头认真研究谋划,明确具体支撑项目或措施,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实行台账化管理、工程化调度,形成事前有评估、事中抓节点、事后可评价的全过程“施工图”。
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坚持“一切围绕重大工作项目转”,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市委常委和副市长要带头落实一线工作法,定期督导、调研分管领域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每年到困难较多、矛盾尖锐、群众意见集中的企业、村居等基层单位调研督导次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70%,“四不两直”调研次数占比不低于50%。
实行工作不力约谈。对重大工作项目落实不力、整体工作成效差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区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构建高效化的督查落实机制
落实是目的,督查是手段。围绕抓督查促落实,实施办法提出,要构建高效化的督查落实机制。
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市领导直接负责的督查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市直部门督查专岗专责制度,对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等综合督查,统筹业务部门力量,分工协作、统一实施;督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减少材料报送,减轻基层负担。
完善信息化督导调度平台。对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线上线下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做到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
强化动态问效管理。建立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工作台账,实行“亮灯”管理、分级响应。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要求推进的亮“绿灯”;未按期完成季度任务的亮“黄灯”,向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预警;连续两个季度未按时序要求完成任务或未完成年度任务的亮“红灯”,向分管市领导和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示警,相关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
实行闭环整改落实。建立问题反馈督办制度,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全程对账核查、督促落实。建立重大问题顶格协调制度,开通“问题反馈直通车”。
构建精准化的考评运用机制
让“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实施办法提出,要着重从四个方面构建精准化的考评运用机制。
强化督考一体化。坚持督促检查与绩效考核协同推进,工作过程督查与年度成效考核相结合,对重大工作项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给予年度综合考核加分激励,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加减分。
优化考核评价。对各区县各部门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担当作为,进行专项调研、跟踪考核;对重大工作项目和重要阶段性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把抓落实突破能力和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善不善干事、能不能成事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加强监督评价。把重大工作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重要内容,每年定期开展专项评议、专题调研等。实行公开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发挥第三方作用,每年定期对重大工作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调查排名,使群众“好差评”成为干部的“正衣镜”。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工作理念,大力选拔使用“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形成督查、考核、监督与结果运用紧密衔接的精准化“考评制”,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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