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0-02-13 10:36:02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冠肺炎疫情处置的措施办法,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由此形成的文件材料,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通知》明确归档范围,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在疫情处置工作中的批示、指示和讲话;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材料、疫情统计、防控部署、安排、通告等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特殊作用和贡献的文件材料。
《通知》要求,指定专人,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中各种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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