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9-07-26 10:42:07
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昨日清晨6点,全市两级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集中实施拘留、拘传专项工作。截至昨日下午4点,共拘留、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7人。
6点10分许,记者跟随淄博中院执行法警一行来到张店区和谐居小区的第一个被执行人家姚某的家中,姚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当执行法警赶到时,被执行人没有在家,只有其家属在。执行法官对其家属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告知其拒不到庭和拒不履行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家属联系被执行人,6点40分许将被执行人姚某依法司法拘留。
紧接着,6点50分许,执行人员一行来到张店区盛世康城小区第二个被执行人家中,该案是一起劳务纠纷案,被执行人曾是一名包工头,201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四万七千余元,2017年案结后启动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曾承诺还钱,但一直未还。在当天的集中行动中,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9点30分许,记者跟随执行法警来到桓台县西苑小区,而被执行人并未在家。据了解,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累计欠款四千八百余万元,后执行回款四百余万人民币,目前还有四千四百万元欠款没有执行回。“接下来,我们将不会放弃,继续加大力度寻找被执行人,利用技术手段搜寻,同时还将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该案执行法官介绍。
记者了解到,此次行动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并通过与市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构建的打击拒执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协作联动。当天全市两级法院共拘留、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7人。其中,淄川法院19人,沂源法院12人,高青法院8人,周村法院6人,张店、高新区、桓台法院各3人,博山法院2人,临淄法院1人。
行动中,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被执行人或相关协助人员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想通过违法手段逃避履行法律责任,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行的,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只有不折不扣地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和出路。记者 陈菲菲 通讯员 王琦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