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9-05-14 10:29:05
2019年淄博市新出台的《淄博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新增加了一项创业补贴,叫做“创业孵化补贴”。近日,有不少市民咨询该项补贴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昨日,市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给出了详细解答。
按照规定,自2019年起,对经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实施孵化奖补。按照每孵化成功1户企业〔在基地(园区)内注册登记的新办企业,孵化成功(孵化期至少12个月)搬离基地园区后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奖补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每个基地(园区)每年补贴不超过12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营业执照(可容缺);孵化成功实体营业执照(可容缺)、与基地(园区)签订的入驻协议或租赁合同;经创业实体盖章确认的搬离基地(园区)通知书、创业实体搬离基地(园区)后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孵化成功实体花名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基地(园区)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经过区县初审通过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创业孵化奖补办法,由区县自行制定。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向基地(园区)注册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孵化补贴。
市级咨询电话: 0533-3186110
张店区咨询电话:0533-2180793
淄川区咨询电话:0533-5280407
博山区咨询电话:0533-4251654
周村区咨询电话:0533-6183055
临淄区咨询电话:0533-7318633
桓台县咨询电话:0533-8186517
高青县咨询电话:0533-6961359
沂源县咨询电话:0533-3229387
高新区咨询电话:0533-3582876
文昌湖咨询电话:0533-6030057
记者 赵晓雯 通讯员 卢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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