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5-12 10:15:05
5月1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一批林业审批结果公告,涉及淄博市博山区、高青县2个镇(街道办)5个村(社区),还有1个林场将被征地。
同意博山区北山路工程(张博路—万福路)项目使用博山区白塔镇、城东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夏庄社区等2个镇 (街道办事处)4个行政村(社区)集体林地4.1143公顷,淄博市原山林场良庄营林区国有林地0.3254公顷。
同意高含盐废水零排放蒸发结晶技术及水处理环保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使用淄博市高青县常家镇大杜家村集体林地0.1716 公顷。
同时,公告要求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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