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9-05-11 16:50:05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昨日,淄博市下发《淄博市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我市重大项目将实现“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据悉,“1+N”审批模式(“1”即“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N”即承诺审批制、“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区域评估评审、帮办代办等审批方式创新)主要适用于市、区县人民政府年度内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入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按照项目审批主要内容和审批时序,将“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划分为立项预审、并联审批、施工许可(拿地开工)三个阶段。
根据要求,发展改革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拿地即开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审核“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申请。综合窗口收到“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申请后,经初步审查符合“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的受理范围的,项目提交相关资料后,即提请市、区县联审办依托市、区县远程视频联审系统,组织申请项目涉及的联审部门实施联合预审。项目通过预审后实施并联审批。并联审批阶段是“拿地即开工”项目审批的核心阶段,工作重点是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审批前移,实施并联审批。完成土地报批、“招拍挂”、土地合同签订、不动产权证书等手续办理的同时,同步完成施工许可证核发前所有事项的审批。施工许可(拿地开工)阶段要求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项目企业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办理。联审办统一发放所有许可证书及批复文件,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审批过程中要积极创新审批模式。要推行承诺审批制、探索推行“标准地”出让、探索推行“先建后验”改革、推行区域评估评审、推行帮办代办服务等模式,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记者 崔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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