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4-12 16:03:04
记者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布3起案情。其中,2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被批准逮捕。
根据案件公布情况,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淄川区岭子镇原一号煤矿出纳员冯俊杰,以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决定逮捕。
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刘洪亮、翟召富,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日前,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社会高度关注的王立丽、赵永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故意伤害案,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立丽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赵永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