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1-30 10:35:01
记者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桓台、高新区检察院公布3起案情,涉及故意伤害、非法经营等罪行。
根据案件公布情况,日前,由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案日前宣判,经桓台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日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孟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日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田某某、谷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记者 马冠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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