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12-13 10:59:12
12月12日,淄博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线索一旦查实,将给予线索提供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
举报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经营非法、假冒伪劣产品或者A级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半成品或原材料的,视数量多少,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收缴非法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据介绍,即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前,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市民举报方式:淄博市公安局邮政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00。电话:110,0533-2189236(白天)。
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胡云雷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