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18-08-28 09:48:08
记者获悉,为推动淄博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文件规定,淄博市将开展2018年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考核测评工作。对获得“淄博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评审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复审工作。对复审未达标的企业市三方取消其“淄博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并交由考核测评部门开展跟踪辅导和培育。
考核测评流程:宣传和自查(9月15日前)。市、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有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动员企业、单位根据《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评定细则》、《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标准评定细则》进行自查,考核测评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申报(9月16日-10月15日)。申报单位自查达标后按照社会保险隶属关系,分别报市或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考核测评(10月16日至10月底)。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按照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评定细则》和《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标准评定细则》对区县属企业、工业园区进行考核测评,确定企业、工业园区最终得分,形成考核测评意见并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按照《淄博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评定细则》对市属企业进行考核测评,确定企业最终得分,形成考核测评意见。
市三方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市区两级三方形成的企业名单及其考核测评意见,对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当年度达标企业候选名单。达标企业、工业园区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的企业、工业园区,由测评单位逐一调查核实。凡发现有不符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条件,特别是发生“一票否决”(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不开展集体协商,未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工会经费;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事项的,一律取消达标资格。
公示结束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工业园区进行命名,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赵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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