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08-09 09:49:08
近日,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生态修复区企业清理搬迁工作部署会召开。会上公布了《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生态修复区企业清理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就清理搬迁具体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据悉,清理搬迁工作将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
记者获悉,凡是手续不全、列入四评级一评价“差”类、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拒不整改或短时间内无法整改、不予整合或经临淄区化专办认定达不到整合条件的企业,列入第一批关停清理名单。凡是列入关停清理名单的企业,2018年底前拆除动力设备、清理原料产品、拆除主要生产及储存装置,2019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清理工作,特殊情况最迟必须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逾期不关停的强行关停清理。
各镇(街道)对辖区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排查,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具备搬迁条件、有搬迁整合意愿的工业企业列入搬迁范围。2018年8月底前,各镇(街道)必须完成企业整合方案上报工作。通过审核的整合方案应立即启动实施,企业整合后成立新公司的,原则上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注册、手续变更等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企业的整合搬迁工作,搬迁后原厂区于2020年6月底前一律拆除完毕;未完成搬迁的坚决关闭出清,取消整合搬迁资格,并在2020年6月底前拆除清理完毕。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清理搬迁任务。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赵秀文 耿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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