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03-14 08:58:03
3月13日,淄博市工商局发布了2月份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据介绍,2月受理消费者投诉652件,环比下降8.04%,同比增长196.36%,举报86件,环比增长45.76%,同比增长56.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3.09万元。记者发现,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三项合计受理量占投诉总量的62.73%。
日用百货类投诉仍居首位
通过投诉数量进行分析,2月份日用百货类投诉仍然居榜首。2月共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129件,占投诉总量的19.79%,环比增长2.38%。其中,家具、服装、鞋帽类投诉较为集中,占日用百货类投诉总量的76.74%。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一是消费者购买的家具尺寸与约定不符、有异味、开裂、掉漆等情况,商家迟迟不予处理;二是消费者购买的鞋子,穿着不久后出现开胶,服装出现掉色、起球、脱丝等现象,商家推脱处理等问题。
交通工具类投诉居高不下
2月份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87件,占投诉总量的13.34%,环比增长6.1%。其中,汽车及零部件类投诉所占比重较大,占交通工具类投诉总量的90.8%。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订金、押金后,商家违约或者消费者取消购买,商家不退还费用;汽车在三包期内汽车及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以消费者没有在车行进行保养为由,拒绝提供三包服务,或同一质量问题维修不彻底;商家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处理。
居民服务类投诉再度升温
2月份共受理居民服务类投诉36件,占投诉总量的5.52%,环比增长24.14%。其中,美容美发和洗浴、摄影及扩印服务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占居民服务类投诉总量的91.67%。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的问题:消费者办理的美容、美发、摄影卡,商家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消费者预期的效果,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退费;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储值卡,因商家店面搬迁或转让,原有卡余额无法继续使用以及在使用卡时,商家附加其他条件,限制消费者使用等情况。
另外,2月份共受理消费者举报86件,占受理总量的11.65%,环比增长45.76%,同比增长56.36%。
从举报案件涉及的违法类型看,主要集中在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34件,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17件,违反广告管理法规12件,以上合计约占举报总量的73.26%。其中,涉嫌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是今年群众举报的重点,案件量环比增长54.55%。消费者举报主要涉及的问题:涉嫌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涉嫌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销售违反产品标识规定的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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