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03-13 10:33:03
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淄博市消保委联合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淄博启动“放心消费在淄博”工作和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从12日开始,在试点区县内,消费者一旦进行投诉,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投诉数量和投诉调解成功率,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事由、处理结果等信息都会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发挥信用体系约束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淄博市工商局将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张店区、周村区、桓台县和高新区同时启动。从今天开始,淄博市工商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将通过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被投诉经营者的基本登记信息、投诉数量和投诉调解成功率,以及消费者投诉的事由、处理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
记者了解到,淄博市工商局还将设置曝光台,向社会披露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部署开展集中约谈活动,对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经销不合格商品较多的经营者,集中组织行政约谈和消协组织约谈。
3月15日当天,淄博市工商局、消保委将联合张店区工商、消保委开展三项集中统一行动:一是在淄博义乌小商品城南广场举办咨询服务活动,二是开展现场商品质量抽检暨“你点我检”行动;三是在世纪花园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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