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8-01-25 11:27:01
1月24日,淄博市物价局转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境内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收取方式。
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货车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客车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普通市民最关心的7座(含7座)以下客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40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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