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19 11:07:12
12月18日,张店区公布关于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建设工程征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本月起集中对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内的房屋建筑及附属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征迁。
根据通告,规划通过淄博火车站南广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开辟现代化城市门户,将淄博火车站建设成为集国有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出租车及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
按照规划简介,淄博火车站南站房用地面积约1.15公顷,建筑面积约2.8万㎡。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用地面积约5.4公顷,地面层主要为交通集散广场,地下一层为出租车待发场和公交车首末站,地下二层为社会车辆停车场。规划王舍路,长约3280米,红线宽度30米至60米,其中,柳泉路至张南路路段长397米,道路红线40米,双向六车道;张南路至东二路路段长1545米,道路红线60米,双向八车道;其余路段红线30米,双向四车道。规划东二路(王舍路至昌国路段),长约320米,道路红线40米,双向六车道。规划新公交枢纽,占地面积约6公顷,位于昌国路与东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征迁范围内其他区域正在详细规划中。
据了解,此次征迁范围包括,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中心区域:该区域北至胶济铁路、南至昌国路、西至张博铁路(不含铁路四、五、六村及宏馨园部分宿舍楼)、东至良乡社区新建住宅区。东四路以东公交枢纽、轨道交通车辆段地块:该地块位于东四路以东、刘家村以西、东四路与昌国路路口东北角。良乡工业园地块:该地块北至昌国路、南至马南路、西至电西路、东至东四路。猪龙河柳泉路蓬河段:共青团路至兴学街段河上蓬河建筑物。小洪沟片区地块:该地块位于东四路以东、万隆物流园以南。铁路公安宿舍地块:该地块位于杏园东路南一巷5号院。其他涉及淄博火车站南广场建设项目的区域。
其中,此次征迁涉及单位包括华泰社区居委会,工盛社区居委会,济南铁路局,铁陆社区居委会,中铁十局,胜利桥社区居委会,良乡社区居委会,洪沟一、二、三社区居委会及南定镇、沣水镇、和平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相关村居、企业单位。征迁建筑性质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厂房仓库以及储藏室、构筑物等。
按照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建设征迁范围内进行各种建设和种植活动。在上述建设征迁范围内现有的和自2017年12月18日后新增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的属违法建筑,依法不予补偿,谁建筑谁自行拆除。2017年12月18日后新增苗木一律不予补偿。2018年1月15日前不自行拆除的,由张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建设征迁范围内随意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排放污物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在通告施行之日起7日内由行为人自行清理整改完毕。逾期不清理、不拆除的,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依法取缔,依法强制拆除相关设施。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上述建设征迁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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