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13 09:45:12
12月12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意见》(下称《意见》)公布,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将结合市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在对企业核实与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逐户提出改革重组意见。
《意见》明确,将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除市国资监管机构及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市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统称市直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进行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记者 刘文思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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