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12-05 09:40:12
“你了解宪法吗?知道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吗?来,给你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宣传手册。”“以后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看看这本《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导图》,它能帮助你更好地维权。”12月4日上午,淄博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会同淄博市法院、环保局、人社局等80个重点执法单位,在张店区华光路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淄博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导图》。
据悉,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进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淄博市直及张店区80个重点执法单位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精心组织,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及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妇幼保护、交通安全等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次活动,各部门共设立咨询台80余个,悬挂条幅100余条,展出展板300多块,发放《宪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导图》《淄博市青少年法德教育读本》等法律知识手册3500多册,法律知识宣传页10000余份,现场接受市民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受教育市民达8000人次。
记者从淄博市司法局了解到,本次“普法宣传一条街”活动只是“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将持续至12月下旬,淄博市普法办还将组织开展全市公职人员普法考试、公职人员宪法宣誓、法律援助精准扶贫、青年律师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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