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9-14 10:43:09
9月12日,因环评文件年度质量考核判定为不合格,淄博市环保局对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6家单位及其环评工程师,做出限期整改12个月的处理决定。不仅如此,整改期间淄博市各级环保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这几家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记者 马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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