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9-03 09:55:09
9月1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通知》明确,取消市级行政许可事项4项,取消其他权力事项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
记者梳理发现,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认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二、三级资质核准等。调整规范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方面,新增其他权力事项1项。新增事项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审查。记者 刘文思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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