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8-06 11:14:08
由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老龄办、淄博市文明办及鲁中晨报社等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老年节期间,将对评选出的第六届“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颁发奖牌或证书。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传承孝德文化,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尊老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淄博市开展第六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评选活动。
据了解,具有淄博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淄博,在敬老爱老助老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民均可参加评选第六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其评选标准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群众威信高;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突出;在为老服务岗位上(至少5年)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单位和公众的一致好评;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热心救助特困老人,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即日起至8月10日是候选人推荐阶段。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由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推荐候选人。社会各界也可直接向市老龄办推荐候选人。初选阶段是8月11日至8月31日。评审委员会根据全市推荐上报候选人事迹情况,评选出80名第六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同时,从中推选出30名第六届“孝感淄博” 十大模范人物候选人,有关新闻媒体刊发候选人事迹。9月 1日至9月20日是社会投票阶段。有关新闻媒体刊登选票,开通网上投票和微信投票系统,由全社会根据第六届“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候选人事迹,投票评选第六届“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9月21 至9月30日是最后的评审阶段。活动评审委员会根据社会投票情况,投票选出第六届 “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社会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选意见各占50%)。老年节期间,对评选出的第六届“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第六届“孝感淄博”模范人物等分别颁发奖牌或证书。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王希军 孙洪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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