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8-01 13:26:08
7月31日,淄博市环保局发布《2017年机动车遥感监测筛选高排放车辆公告第二期》,86辆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车主需要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的要求,淄博依托遥感监测设备,对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遥测筛查。记者发现,这86辆存在超标嫌疑机动车均为重型汽车,使用的燃料既有柴油,也有压缩天然气。
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地方标准(《山东省在用车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对于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的车辆,相关车主须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记者 马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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