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新闻网
2017-07-16 14:39:07
记者昨日获悉,淄博市工商局日前发布了2017年流通领域金属材料及制品质量抽检结果,37组抽检商品中14组不合格。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月底抽检37组金属材料及制品,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要求,其中14组商品不合格。
部分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唐山市立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店层建建材商行销售的热镀锌角钢,抗拉强度、化学成分碳硫项目不合格;淄博诺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镀锌槽钢,断后伸长率、化学成分磷硫项目不合格。周村泰和钢材经营部销售的直径12mm、20mm HRB 235螺纹钢,分类牌号、化学成分碳项目不合格。淄博博山浩特物资有限公司销售的、唐山宇轩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槽钢,不合格项目为抗拉强度及断后伸长率。其余不合格产品名称及指标可登陆淄博红盾信息网进行查询。
据了解,工商部门已按照标称地址向不合格商品标称生产者寄送检验结果,但寄送给唐山市立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众诚工贸有限公司、长山轧钢厂和唐山宇轩钢铁有限公司的挂号信已被退回。 (记者 商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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