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7-03-30 10:54:03
专业人员拆除厂房内大型碎石机等设备。
明知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必须履行,但博山的王某却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霸占厂房长达八年之久。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下,博山区法院联合淄川区法院、桓台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腾空了厂房。
2007年,因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王某被起诉。法院判决认定,王某欠第三人170余万债务,因无力偿还,第三人申请依法拍卖王某位于博山区白塔镇国家村的厂房一宗。 2008年,法院对厂房进行了拍卖,到了执行阶段,王某却拒不腾空厂房交付买受人,前后拖延八年多时间,影响买受人使用,造成买受人长期多方申诉、信访。因强制执行现场坐落在村内居民区,面积较大,周边道路拥堵,需要动用大量人员、设施、车辆拆除厂房内大型碎石机等设备,且被执行人王某态度恶劣,存在阻扰、暴力抗拒执行行为的风险。
八年来,相关部门一直试图进行多方协调,但王某仍拒不交付。不得已,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强制腾空。
3月22日7:00许,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指挥下,博山法院联合淄川区法院和桓台县法院70余名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在白塔镇党委政府及公安、交警、卫生、电力等有关部门配合下,成功对白塔镇国家村王某拒不腾空迁出厂房一案进行强制执行。而这,也揭开了博山区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大幕。
“此次活动是淄博市司法改革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强制执行行动,也是博山区委、区政府全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的重大突破。”采访中,博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全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博山区制定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把破解“执行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并由区委政法委总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区上下形成了支持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张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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