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4-04-11 09:33:04
4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2024年度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启动,培训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于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据了解,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新型职业农民、技能人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均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根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包括必修课20个学时,选修课10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年度积分”2000分以上的可按规定折算选修课相应学时。专业科目包括必修课20个学时(需要在服务平台学习取得)、选修课40个学时。选修课一是可以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的学习或认定取得,其中,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等活动,活动成果可按规定折算继续教育学时;二是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学习取得。
继续教育学习依托“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专栏“学习考试平台”登录学习。
记者 王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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