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9日讯 共享单车骑行便利、环保,但有人却拿它挣起了快钱。骑着共享单车“碰瓷”,诈骗诈保“稳赚不赔”。最近,淄博博山交警破获了一起保险诈骗案件。
焦某某2003年生人,虽然只有20岁,却是交警队事故科的老熟人。交警梳理内部平台数据发现,淄博市博山区源泉镇一村居民焦某某从2020年1月至今,频繁拨打事故报警电话41次,而所涉及的事故区域除博山区外遍及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高新区、周村区等多个区县。
焦某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平时以打零工为生。4年前,在网上看到了这种骑共享单车诈骗的方法,即通过骑行共享单车与机动车发生剐蹭,认定对方责任较大对其理赔。
之所以选择骑共享单车“碰瓷”,是因为单车事故有双保险。一般骑行共享单车都有意外险,焦某某骑车和行驶轿车发生事故后,自己受伤了,对方保险公司或者个人赔付,如果对方受伤,则共享单车的意外险赔付对方。这样一来,他里外都不用掏钱。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事故科科长翟国利告诉闪电新闻记者,民警在梳理案件时发现,焦某某的身份信息频繁出现在事故认定书里面,且先后分别使用过7个不同手机号码报警。民警调查了相关事故的所有监控录像,并分析了事故形态。涉及焦某某的所有交通事故,都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都是焦某某骑共享单车直行,正常行驶,然后对方车辆转弯,有左转有右转。这种事故,一半都是对方承担责任。第二,车辆转弯的时候速度不会很快,对焦某某造成的伤害不会很大,掌控性比较强且碰瓷的对象都是小型轿车。
而记者分析有记录的41次报警信息发现,焦某某基本上在淄博每个区县都有作案,除了作案范围广外,作案次数也有明显变化。2020年开始模仿“碰瓷”获利,从一年作案2起到2023年一个月多次,一年“碰瓷”24次。4年累计竟达到41次之多。最高的一次骗保金额达到了4000元。
因为作案有一定的隐蔽性,加上保险公司之间理赔信息不融合,每个保险公司内部没有数据分析,才使得焦某某多次侥幸得逞。目前,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已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淄博全市部署开展“齐剑2023”专项行动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职责职能,深入发掘“科技强警”,以支队建立的“以萨数据魔方”为底座,用事故分析模块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梳理,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