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2-03-14 09:55:03
针对当前个别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3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通告》明确,对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惩处,处以50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记者 周文聪 通讯员 刘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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