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1-10-27 09:36:10
10月21日至22日,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在敬仲镇白兔丘大集和稷下街道孙娄大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野生鸟类捕卖行为。
经查发现,在敬仲镇白兔丘大集,有人售卖自行捕捉的红胁绣眼、暗绿绣眼、白头鹎等野生鸟类36只;在稷下街道孙娄大集,有人售卖红胁绣眼、暗绿绣眼等野生鸟类8只,无主野生鸟类15只。根据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红胁绣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暗绿绣眼、白头鹎则为“三有动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鸟类均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捕猎买卖。执法工作人员当场扣押了全部鸟类,部分保护级别较高的鸟类已及时送交淄博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作为证据暂存。其他健康鸟类已在合适地段放飞。
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记者 相国旗 通讯员 王德亭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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