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董皓楠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近日,他来到高青县人民医院就医,往常他看病拿药都是自费,但是这一次,他出示了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付费时却扣除了小董父亲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原来,小董的父亲通过“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绑定了小董的社保卡,从此以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就实现了父子共享。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市实施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制度。
减负增效 医保家人共享
许多家庭有这样的现状:子女年富力强身体康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用不完;父母年迈多病或患有慢性病,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够用。记者了解到,个人账户是职工医保特有的设置,制度设计之初的考虑是“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但在现实操作中,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如职工个人账户保障功能不足,产生职工个人账户沉淀资金,导致共济性不够,减轻负担效果不明显以及存在不法分子实施欺诈骗保的现象。
加快个人账户改革、拓宽个人账户保障功能已经成为参保人群的迫切要求。我市于2020年申请为山东省“家庭共济”试点城市。所谓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医疗保障部门推出的利民政策,职工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来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用。家庭成员在指定的定点医院门诊看病、药店购药时,没有职工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使用家庭其他成员职工个人账户进行消费。
目前,全市2520家定点医疗机构支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实现全覆盖。全市现开通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户主为45335人,被绑定人超10万人,累计33.7万人次享受了“家庭共济”惠民服务,支付总金额达3633.7万元,有效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解决了“有病无法用,无病不能用”的问题。
家庭共济 唤醒“沉睡”资金
在这一改革当中,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倾注了大量心血,多措并举,扎实推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改革。加快个人账户改革,拓宽个人账户保障功能,积极申请成为山东省“家庭共济”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除用于个人医疗消费外,可用于近亲属门诊消费,每一名个人账户可同时绑定7名近亲属。
设计开发“淄博医保”小程序“家庭共济”功能,绑定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就医消费。改造全市2520家定点医药机构系统,实现医保信息系统衔接,保证参保人凭借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挂号窗口、结算窗口放置支持职工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家庭共济内容,放置“家庭共济操作指南”,引导广大参保人了解家庭共济政策、熟悉操作流程,提高了参保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大大减轻了家庭成员经济压力,对子女而言,并没有形成实际的经济支出,却为父母分担了医疗费用;另一方面,还可帮助“因医致贫”家庭渡过难关,如遇到患严重疾病的病人,医保资金“举家合力”更能及时减轻此类家庭的经济重担。相较于一笔钱被放入医保账户“沉睡”,生活中却用不到,在共享形态下,医保资金更能凸显“保险”的重要意义。
淄博医保家庭共济操作指南
▶ 点击“我已阅读《承诺书》,并保证真实性”,点击“建立我的个账共济账户”
▶ 阅读《承诺书》后,点击确定,点击“立即开户”
▶ 创建个账共济账户完成(如下图)
※户主可以点击“修改信息”,修改自己的基本信息(如联系电话、参保地、账户限额);
※可以点击“明细”,查看账户收支明细;
※可以通过“添加家庭成员”,增加新的个账共济成员;
※可以对已添加的家庭成员“解除绑定”。
注意事项
1.淄博市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同时绑定近亲属。
2.每名近亲属仅限接受一个参保人的授权绑定。
3.因减员而中断参保的职工参保人不允许绑定近亲属,已经绑定的近亲属不能再使用共济账户消费。
4.绑定都是单向绑定,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如果关系人已经被其他参保人(户主)绑定,则不可新增绑定关系。即关系人A已经被参保人B(户主)绑定,则A不能再被其他户主绑定。
(2)如果关系人已经作为户主,绑定了其他人,不可新增绑定关系。即关系人A已经作为户主绑定了参保人B,则A不能再被其他户主绑定。
(3)如果户主已经作为关系人被其他户主绑定,也不可新增绑定关系。即户主A已经作为关系人被户主B绑定,则A不能再绑定其他人。
5.户主可以变更绑定人。开户完成后,户主可以对已经绑定的近亲属解除绑定,也可以添加新的家庭成员。
6.户主绑定、解绑时需要本人刷脸验证。
7.在医保消费时,消费者A持本人社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去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定点药店消费时,如果A的个人账户有余额,那么本次消费将会优先扣除A的个人账户余额;当A的医保个账余额不够时,才会消费“个账共济”账户。
8.家庭共济账户消费仅用于支付个账消费,暂不支持与医保统筹待遇相关联的消费。
9.政策规定的其他注意情形。
记者 王锐 通讯员 刘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