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19日讯 如今,通过微信上的微商购买商品,已经成为很多市民认可的购物方式,可骗子也瞅准了这个“商机”。近日,淄博张店的刘女士从微信好友处购买翡翠,结果被骗了3000元。
春节期间,刘女士在家刷朋友圈,看到有人在微信上推荐翡翠供应商,刘女士最近刚好有购买翡翠的打算,便添加了对方为好友。见对方朋友圈内翡翠品相不错,她就挑选了一件,定好价格后对方称过年期间快递无法发货,要求刘女士转3000元作为定金。刘女士转了定金后,等着发货。
过了几天,当刘女士试图联系对方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刘女士迅速来到派出所报案。
张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网上购买商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核实厂家的资质,不要随意付定金,当心遇到骗子。尤其是先转钱后发货的行为,很有可能就是一场骗局。购买物品尽量选择在实体店购买,或者正规的旗舰店,以防受骗。如果遇到诈骗,请保留好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及时报案。
闪电新闻记者 王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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