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晚报
2020-11-19 09:15:11
11月1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迅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20〕298号),淄博市全面推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此次改革内容涉及摩托车考证、机动车免检范围扩大等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
12项交管新举措
摩托车“一证通考”
考驾照年龄放宽
据悉,此次改革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
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此项措施公安部自2020年11月20日先行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实施),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推出5项新措施。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进一步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新措施明起实施
淄博公安交警
全力保障精准落地
新措施自11月20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淄博市公安局支队全力做好各项实施准备,立足淄博实际,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我市贯彻实施工作。完成了对全市公安交警、辅警实施12项改革新措施的集中培训工作。抽调科技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运维队伍,保障12项改革新措施信息系统升级。对接市卫健委、交通运输局等主管部门,推进落实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等服务新举措。强化宣传,依托“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和全市交警服务窗口通过刊发宣传稿件、发放12项改革新措施“明白纸”、宣传折页、设置宣传展板以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
为确保12项改革新措施顺利实施,交警支队将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管理、优化服务,让市民在办业务的同时感受到热情服务和实惠便利。
记者 冯艳辉 通讯员 杜立谦 罗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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