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9日讯 淄博临淄田女士的侄女三年前买了一套房子,但直到现在,她都没法入住。田女士告诉记者,她侄女三年前从网上拍了一套法院拍卖的房子,购买时开发商说房子平方差有问题,她们还补交了4万多块钱之后才跟开发商签了合同,领了钥匙。
田女士说,侄女在和开发商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做了网签备案,现在,不动产权证也已经办理出来了。可后来,在准备装修的时候,开发商给她们停了水、停了电,列出种种条款让她们再补交30多万,不交钱就不给送水。
田女士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和田女士一起去找小区的开发商,然而,开发商却大门紧闭。田女士表示,每次来都是锁门的,一直到不到人。无奈之下,记者和田女士一起,找到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田女士她们购买的房子没有水表,无法送水,安装水表需要找开发公司。
田女士说,在开发商跟侄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也曾经交过物业费,并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那时候,她还看到水表,为什么现在水表没有了呢?对于田女士的疑问,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那时候装的水表是试水用的,后来都拆了。
不交费用,就不给供水。开发商方面在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田女士已经办理出了不动产权证后,再次提出收费的问题,合理吗?这个收费有依据吗?
田女士认为,自己侄女买下了房子,也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方面,都无权给自己停水。对于这种说法,物业方面矢口否认。
物业工作人员认为,田女士通过拍卖的方式购买房屋,只拍了房屋的框架结构,并没有支付管线的相关费用,也就无法给田女士提供供水服务。针对这种说法,田女士拿出了一份法院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田女士已经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了涉案房屋的购房款,故原告宝通房地产主张要求被告田女士补缴所欠的电梯及安装费用、框架结构费用、单元门及入户门费用等,共计377466.14元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但尽管如此,淄博临淄宝通憩苑生活区的开发商和物业方面却依旧不给田女士供水。为了解决问题,记者和田女士来到了淄博临淄区住建局物业办反映情况。对于这种停水的情况,物业办会有办法解决吗?
淄博市临淄区住建局物业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愿意从中协调,解决田女士遇到的供水问题。但几天后,房主田女士反馈,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针对这件事,记者采访了律师。律师王强表示,供水应该是业主和供水单位之间的问题,如果物业或者开发商破坏供水设施的话,自来水公司也有义务进行修复并要求破坏者进行赔偿。
那么,对于田女士家没有供水的问题供水公司方面是什么态度呢?
供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小区没有交配套费,所以他们就管到总阀门,只有交了配套费才能管到户,这事还是得联系物业。
根据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临淄区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果淄博临淄宝通憩苑生活区项目没有缴纳配套费,那开发商方面就违反了这个通知要求。而截至目前,田女士房子的供水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针对这件事,记者咨询了律师。
王律师表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以田女士没有缴纳上述一系列的费用作理由拒绝供水,该争议法院已经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有效判决,没有支持该请求,那么再以此为理由拒绝供水,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基于不能供水造成田女士的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这个期间所造成的损失田女士可以向责任方进行索赔。
编后:买房三年,却因为没有水而迟迟无法入住。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开发企业,都无权给业主断水。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处理,尽快解决田女士的用水问题。对于这件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