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9-10 21:22:09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0日讯 你有千变万化,我有“火眼金睛”,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推送查缉涉牌涉证重点车辆通知,成功查获一辆套牌小型轿车。
日前,执勤民警收到缉查布控通告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访,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C*****灰色江淮轿车,其车牌为一辆起亚轿车,涉嫌套牌,民警迅速锁定该车辆位置,经现场核对,确认该车为套牌车辆,并依据相关处罚条例对涉嫌套牌车辆进行查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张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假牌、套牌车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不法分子逃避处罚的“隐身符”,构成极大的社会隐患。张店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使用假牌、套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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