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20-06-22 09:23:06
《淄博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服务指南》(下称《指南》)发布,涉及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以及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两类,并公布了具体申领流程。
《指南》明确规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适用对象为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上述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给予一定标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根据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为6月5日至12月31日。
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领,适用对象为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政策受理期限为6月5日至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卢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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