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12 14:26: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 5月11日,桓台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未成年人驾驶车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本人进行处罚并对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当天,桓台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通过集成平台布控时,发现车牌为鲁Q82***白色依维柯客车驾驶证信息异常预警提示,民警对该车辆的行车轨迹进行分析研判,提前布控。10时左右,该车顺S29连接线由西往东行驶,当行驶至S29与宫荆路路口东20米处时被在此等候民警查获,驾驶员的出现令民警大吃一惊,一脸稚嫩的面孔,明显就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驾驶员支支吾吾,说自己没带。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该车驾驶员高某,年仅15周岁。经询问得知,高某是一名初三的学生,觉得自己车技挺好,便背着家长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了,不仅如此该车辆还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随后,民警依法通知到高某的父亲,要求其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并将其机动车依法扣留,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高某及其家长深感愧疚,表示以后会对孩子多加看管,并且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使用其它车辆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高某未满18岁,拘留将免予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闪电新闻记者 孙凯旋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