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20-02-11 10:56:02
为全面贯彻落实《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稳定生产政策措施》,支持淄博市中小企业保经营、稳生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其中第三条“依法给予社会保险费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便于企业了解有关优惠政策的条件、要求和办理程序。
在缓缴社会保险费方面,该局制定了《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企业提出申请后,报请省人社厅批准,给予缓缴社会保险费6个月的优惠政策。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也不会受到影响。市、区县人社部门均设立了快速通道,及时向省人社厅报批。
在援企稳岗方面,对于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9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少的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企业可根据政策要求自主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全部实行网上申请。企业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温暖淄博人社”手机APP等进行申请。
同时,市人社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由市人社局主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筛选,用这种无形认证、政策找人的办法,确认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截至目前,市人社局已经筛选出第一批企业达737家,涉及职工12万人,将返还资金3900万元,目前正在核对帐户,近日就会将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帐户。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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