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
2020-02-09 11:10:02
记者从淄博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再延期,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再延长一个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延长。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其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延长三个月;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延长一个月。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推出“非接触”、“不见面”医保业务办理模式,广大参保人可通过网络、淄博医保手机APP、电话等方式进行办理。
记者 常旭
通讯员 齐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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