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29 18:09: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9日讯 1月29日,记者从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山东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的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公共食堂就餐管理的意见,决定进一步对公共食堂就餐活动进行管控。
意见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倡导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企业干部职工回家就餐;如需在单位就餐,暂停聚集性就餐。建议实行盒饭制,由食堂安排专人统一送至办公室、车间;建议机关干部、高等院校教职工、企业职工自带饭盒,取餐后回办公室、车间单独用餐;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堂员工要佩戴口罩上岗,并及时更换,特别是制备食物前,要做好消毒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应提醒就餐人员在就餐前规范洗手;各区县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尽快将此通知下发至至辖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并对辖区内公共食堂情况进行摸排,做好疫情防控安排部署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各机关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需尽快与就餐机关食堂进行沟通,确定就餐、配餐形式,明确专人负责。
闪电新闻记者 张润泽 淄博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3-612199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3-612199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