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中晨报
2019-08-19 14:24:08
近日,为加强积水内涝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下发《关于加强积水内涝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企业排涝抢险和安全工作作出要求。
积水内涝企业职工入厂抢险前,必须先由供电部门、专家和企业安全、技术人员等进厂联合勘查,确认安全条件,特别是电力设施和危险物料储存的安全状况,确保无漏电、无物料泄漏。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抢险排涝方案,配齐配全安全防护和检测检验设施、应急处置器材,经专家论证后方可组织工作人员进厂。
积水企业在复产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检查水淹浸泡的厂房和建(构)筑物、生产设施、自控室、罐区、仓库和供配电系统,严格落实厂区清淤、排涝、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发生触电、窒息等次生事故。妥善处置水淹、浸湿、裸露的原料及成品、半成品,并组织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评价等中介机构对装置、罐区等可能存在的泄漏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估,一旦发生物料泄漏应当及时委托专业堵漏机构处理。凡经检查供电、通信、道路有问题的,安全设施损毁没有修复到位的,泡水电气设备安全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记者 蒲泫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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